2019年12月23日
第A5版:创新园区

六院士力推“纳米10条”
广州高新区建设全球领先“中国纳米谷”

  ▶   钟飞兴 许婉 谭远明 吴衡  本报记者  叶伟

  19个纳米科技项目签约,设立6亿元“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建设全球领先的“中国纳米谷”,六位院士大力推介“纳米10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再次站上全球科技革命风口,抓住了“纳米科技”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12月17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纳米10条”),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主任、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赵宇亮作了纳米技术及纳米产业发展前景介绍,广州开发区政研室主任李耀尧、广州高新区科技局局长夏坚分别作了广州高新区纳米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介绍和“纳米10条”政策解读。中国科学院院士、湖南大学教授、副校长谭蔚泓,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科技大学原副校长张跃,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学思,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李景虹,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樊春海参加发布会。

  随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与15家企业进行合作签约,广州高新区与中科院合作签约4个项目,开展联合研发、项目合作、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等全面合作。据了解,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聚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依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引进国内外一流纳米科技人才团队和高端项目,未来将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纳米创新集群”,建成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中国纳米谷”。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高地,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以“纳米10条”政策发布为契机,正在全力构建高端高质高新、集中集约集聚的产业体系,建设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和“中国纳米谷”,在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全球领先的“纳米技术创新生态圈”,未来将打造千亿级的纳米产业集群,努力成为全球知名的纳米高端产业辐射带动中心。

  单个纳米企业最高可获

  超1.7亿元扶持

  “‘纳米10条’应该是国内支持力度最大、政策体系最全的一个纳米产业专项政策,也是唯一的由院士研究主导的地方性的产业政策。”夏坚介绍说,新政扶持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全国罕见。“‘纳米10条’实施后,将对全区引进和壮大一批世界级的纳米产业的项目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加快全区建设‘中国纳米谷’也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纳米10条”核心条款包括研发平台奖励、融资扶持奖励、重大项目奖励、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纳米之星”大赛奖励、办公用房补贴、重大推介交流补助等七个方面的扶持奖励。据测算,单个纳米企业最高能获得超过1.7亿元的政策扶持。

  “纳米10条”全力支持建设纳米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开绿灯。对建设纳米加工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和应用推广平台、通用纳米制造平台、纳米测试分析平台、纳米检验检测平台、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研究实验平台等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平台,经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相关程序认定,每个最高奖励5000万元。

  对新建立的纳米产业重大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奖励。另外,对带动性强、产业创新能力突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纳米科技平台和项目,将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纳米科技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纳米技术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贴1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纳米科技领域最高赛事“纳米之星”大赛总决赛也将落户广州高新区。“纳米之星”大赛由全国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办,已连续成功举办6届,从2020年起,“纳米之星”大赛总决赛将移师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为此,“纳米10条”明确,对获得“纳米之星”大赛总决赛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将获奖项目引入该区新设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奖励。

  6亿元专项大礼包支持科研成果转化

  此次“纳米10条”在金融扶持方面加码升级,对企业在近2年内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累计3000万元以上投资,且在近一轮融资中企业估值3亿元以上(投前),按照该轮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同时,注重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10家企业,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该政策还有一些极具创新性的条款。比如,为进一步推动纳米科技人才、成果的聚集,广东省科技厅和广州高新区管委会联动,共同组织实施“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双方从2020年开始根据专项规模和需求,每年按照1∶1比例各出资1亿元(共3年6亿元),采用定向委托或公开竞争等方式,支持国内外优秀团队在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开展纳米科技研究和优秀成果产业化。

  此外,广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共同推动设立10亿元纳米产业直投基金,后续共同推动100亿元广东省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纳米产业投资母基金。“纳米基金”聚焦纳米科技投资领域,围绕纳米技术及纳米技术产业链上下游展开战略布局,致力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纳米科技成果产业化。

  据悉,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将尽快研究制定“纳米10条”实施细则和兑现指南。同时,该区正大力实施“IAB计划”,并且“金镶玉”政策2.0版的修订工作也正在紧密推进,从顶层设计的层面修订人才“美玉10条”,将“海外尖端人才8条”纳入人才政策体系的总体架构中。“纳米10条”与该区各类政策共同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紧密衔接的政策体系。

  19个项目签约

  助力纳米科技成果转化

  新闻发布会当天,广州高新区与中科院金属所签署了《共建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签署《共建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黄埔先进材料研究院的协议》;广州开发区产业基金投资集团与中科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合作备忘录》,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同时,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合作签约15家企业,涵盖新材料、新能源、智能技术、纳米医疗、显示、金融、基金等多个领域,如小米集团、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TCL集团、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吉利控股集团金融板块、广东合一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捷(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均大量应用纳米技术,而且其未来的发展更需要纳米技术支撑,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合作,无疑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杨祥良表示,研究院将为企业提供研发平台和高水平的技术队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导入、金融投资、注册报批等服务,19个项目的签约合作将有力推动全区产业的发展。

  抓好“五个一”工程

  打造“中国纳米谷”

  事实上,纳米产业与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的“结缘”,在该区以往的区域发展布局中早就有了端倪。目前,该区已为承接纳米技术规模化发展做好了准备,重点抓好“五个一”工程,即一个研究院(大湾区纳米研究院)、一个产业园(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一个政策(纳米产业政策)、一个纳米科技公司(广东省广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个纳米基金(粤港澳大湾区纳米产业投资基金),致力于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基地、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纳米科学研究公共技术平台、中国纳米科技领域国际交流的窗口和人才培养基地。

  在产业基础方面,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的广州智能工程研究院在规划时提出,将研发包括微纳米材料在内的全球最前沿的智能技术。同时,该区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希森美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合一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暨创硒源纳米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经开展了纳米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转化。

  在平台载体方面,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合作备忘录》,聚力打造“中国纳米谷”。

  据悉,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用地1.1平方公里,按照“一区四园”模式分时期开辟建设,包括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纳米生命与健康技术科技园、纳米创新能源与环境科技园、纳米超级复合材料科技园四大园区。首期启动300亩建设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其中100亩先行综合配套服务区已启动建设,预计明年年中投入使用。该先行综合配套服务区包括人才公寓、研发孵化、总部办公、商业等功能。

  “中国纳米谷”则依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建设,将引进国内外一流纳米科技人才团队和高端项目,未来将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纳米创新集群”,形成千亿级纳米技术产业集聚区和辐射效应圈。

  赵宇亮表示,“中国纳米谷”是一个产业区、聚集区,之所以命名为“中国纳米谷”,就是希望聚集、服务全国纳米科技科研机构和企业。“今后,不仅是粤港澳的纳米科技成果在此转化,全国的纳米科技研究的成果,不管是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还是来自其他任何高校,都可以到‘中国纳米谷’来实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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