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23日
第A13版:高新产业

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支付方式应因人而异

  新闻事件:在移动支付和银行卡越来越普及的现在,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公众反映强烈。针对这一现象,近日,央行发出整治拒收现金行为公告。央行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

  央行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央行同时表示,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规范包括现金在内的各类支付工具的选择和应用,对支付行为、业态发展、技术创新并不会产生带有偏向性的影响。

  小编点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虽然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使用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但仍有多数消费者习惯使用现金,更何况,选择使用何种支付方式消费本就是公民的权利,希望更多商家不要图“一己之快”而“剑走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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