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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产业发展再迎政策利好

2025年06月30日 

  ▶  本报记者  叶伟

  6月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氢能产业发展再迎政策利好。《通知》的出台,旨在通过打造氢能领域可以复制的标杆,推动我国氢能产业从试点探索加速迈向有序破局新阶段。

  试点分两种形式

  “《通知》是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发布《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以来,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新一项对行业具有重要指向和推动作用的实施性政策。”中信证券研究院研报指出。

  《通知》显示,试点工作分为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两种形式。

  项目试点:依托项目试点推动氢能先进技术与关键装备推广应用,支撑开展各类标准可行性和有效性验证,探索技术先进、模式清晰、可复制推广的项目开发方案。项目试点由业主单位进行申报,以单一试点方向为主。

  区域试点:依托区域试点推动建立健全氢能跨部门协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创新可持续的绿色价值实现机制,统筹衔接各类政策资源。区域试点由牵头城市进行申报,覆盖城市不超过3个,可统筹组织实施相关项目,覆盖氢能“制储输用”多个试点方向。

  《通知》要求,项目试点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推荐报送,区域试点由牵头城市所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原则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推荐的项目试点不超过5个,同一方向推荐不超过 2个;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的区域试点不超过 2个。

  中集集团总裁战略顾问郑贤玲表示,项目试点由业主单位进行申报,以单一试点方向为主,主要目的是技术验证和模式验证,为规模化复制推广提供可以参考的方案。区域试点由牵头城市进行申报(覆盖城市不超过 3 个),目的是建立氢能上下游协作和资源统筹的机制,是管理和执行层面的试点。“入局门槛(申报条件)并不高,但这不是一个普及性的鼓励政策,而是在氢能领域打造标杆性样板工程,数量非常少。”

  “通过项目试点和地区试点两种方式,推动中央企业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更加深度参与行业发展,进一步壮大氢能产业队伍。”国家电投集团氢能首席专家、氢能型号总工程师柴茂荣说。

  发展需要三步走

  《通知》提出试点方向包括氢能制取、氢能储运、氢能应用和共性支撑等四大环节。其中氢能制取方面主要包括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先进柔性离网制氢、清洁低碳氢能综合开发;氢能储运方面主要包括规模化、长距离输送,高密度、多元化储存;氢能应用方面主要包括炼油及煤制油气绿色替代、氢氨燃料供电供能、氢储能长时长效运行、能源领域综合应用;共性支撑方面主要包括氢能实证实验平台、氢能低碳转型试点。

  同时,《通知》对申报项目提出规模和技术指标的基础要求。如,清洁能源制氢配套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不超过20%,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节资源,制氢电解槽装机规模不低于100兆瓦(或气化产能不低于20000 标方/时),电解槽运行负荷调节能力不低于50%-100%水平。

  柴茂荣表示,此举有望带动绿氢产业链和电解槽设备需求的增长,推动氢储运技术不断发展,拓展氢燃料电池的使用场景。

  郑贤玲说,《通知》的出台,将推动氢能产业系统性突破,推动我国在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车用压力氢气传感器等关键材料和电解槽宽负荷调节等技术的突破,完善电解水制氢、氢储输、装备检测等关键领域标准,探索规模化项目投资建设模式,促进氢能全产业链生态构建。

  柴茂荣提出:“我国发展氢能需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我国急需解决的交通领域的能源问题。用氢气作为能源,既可解决能源安全问题,又可解决碳排放的问题。我国有千万吨级的工业副产氢,成本是电解水制氢的1/10以下,从能效换算相当于汽油总用量的1/3以上。第二步是解决离岛、边远山区的局域供电供热问题。第三步是待氢气管道运输手段确立之后,才是电氢耦合体系建立之时。电网和氢网在源端分开,相互协同,相互补充,成为未来新型能源体系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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