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生成技术(AIGC)的快速发展,在内容生产方面,合成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雨后春笋,在丰富大众内容消费需求的同时,也产生了合成技术滥用、虚假信息传播扩散加剧等问题,削弱了公众对于网络信息的信任基础。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就打击AIGC虚假信息、完善AI视频传播管理机制等提出了相关建议,其中就包括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强制标识的建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关键点,通过标识提醒用户辨别虚假信息,明确相关服务主体的标识责任义务,规范内容制作、传播各环节标识行为,以合理成本提高安全性,促进人工智能在文本对话、内容制作、辅助设计等各应用场景加快落地。
《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办法》要求,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文本、音频、图片、视频、虚拟场景等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在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应当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孙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