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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屏障 协同联动 探索数字安全时代“中国方案” 2022年08月08日 

  ▶ 本报记者  张伟

  “数字安全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数字安全新一轮的转型升级已经迫在眉睫。”7月30日,在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字安全峰会暨第十届互联网安全大会(ISC 2022)开幕式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表示,数字经济成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引擎,将开启人类数字文明的新时代。但站在数字化建设的统筹高度看,数字安全业面临新的挑战。

  在ISC2022上,为探索数字安全时代的“中国方案”,与会人士同步发声,呼吁行业凝聚力量,筑牢国家数字安全屏障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数字时代“看见”威胁

  随着数字化不断推进,安全威胁和挑战不断升级,当前国家背景的APT(高级可持续威胁)攻击成为大国对抗的主流,关键基础设施、城市、大型企业成为主要攻击目标,小黑客也利用勒索攻击、挖矿攻击、供应链攻击、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网站攻击等手段,正在升级为有组织网络犯罪。

  “关键基础设施成为网络攻击的首选,数字安全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数字安全能力需融入基础设施建设中。”邬贺铨表示,随着数字化技术更广泛和深入服务于社会经济,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工业网络安全、智慧城市、物联网和车联网安全、云安全、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问题带来的后果更为严峻。

  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樊友山认为,数字经济在突破传统生产要素的流动限制,促进市场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信息安全问题,这就要求业界必须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应积极推动数字安全技术新发展,发挥市场主体新作用,完善新规则,助力构筑数字经济安全新长城。”

  “数字时代,‘看见’威胁是处置和应对的前提,也是国家、城市、行业、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核心。”在360集团首席运营官兼360数字安全集团首席执行官叶健看来,“面对数字时代网络战呈现的新特征,安全体系建设需跟上变化,面向攻防实战,构建以‘看见’为核心的安全能力。”

  筑牢数字安全屏障

  当前,全球经济社会正加速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海量数据成为数字化转型后的重要资产,为保障数据安全,维护国家数据主权,近年来我国在法治层面持续发力。《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明确了重要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在国家层面积极探索和取得进展的同时,数字安全未来的发展仍旧面临巨大挑战。今年6月,国内某高校学习软件数据库信息疑似大规模泄露,包含姓名、手机号、性别、学校、学号、邮箱等信息,数量达1亿7273万条左右。同月,国内某大学电子邮件系统遭受网络攻击,境外黑客组织通过钓鱼邮件企图窃取相关师生邮件数据和个人信息,给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重大风险隐患。

  这些重大网络攻击事件发生后,企业往往不知道攻击者是谁,运用了什么样的攻击手法,造成了多少损失。这种持续“看不见”网络威胁的情况,导致数字安全威胁事件屡屡发生。

  “近年来,数字化面临内外部双重安全挑战,倒逼网络安全升级数字安全。”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表示,面对强大的对手,“看不见”已经成为数字安全时代最大的痛点。而对数字化转型企业而言,“看见”威胁是安全的分水岭,回避“看见”谈安全,则是隔靴搔痒。

  事实上,面对APT、勒索等攻击,绝大多数的受害单位不能及时“看见”攻击行为,安全的痛点不再是合规,而是基于攻击者视角的攻防对抗。对此,构建以“看见”为核心的安全运营服务体系,并以此作为应对网络攻击的前提,已成为行业共识。

  与会人士一致认为,在我国正进入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关键时期,数字安全形势较过往发生了重大变化,防御理念、防御体系、防御技术等都亟待变革。

  探索“中国方案”

  2021年,我国网络安全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网络安全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表示,未来,应完善制度规则,强化行业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强化数据安全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备案,跨境数据流动监管,数据安全检测评估等基本规则,压紧压实企业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安全企业等作用。政府、企业、社会协同联动,合力筑牢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数据安全保障。

  “一个新的安全时代即将到来。”邬贺铨就此提出4方面建议:一是建立体系化的数字安全机制,打破各自为战,实现协同联防;二是以强化免疫能力为本,从技术开发与网络设计之初确立同步的安全理念,数字网络安全能力需要与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并融入其中;三是从以产品为中心到服务为中心,数字安全企业需要建立专业的服务队伍,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安全服务,明确安全责任的边界,保护被服务企业的数据安全与商业秘密;四是完善数字安全的生态系统,要覆盖工业企业、设备供应商、基础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工业应用提供商、数字安全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与用户等,实现危险与处置情报共享。

  邬贺铨还提出,数字安全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是衔接业务、管理、流程、团队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国际合作,但基础是要建立我国自主可控的数字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管理体系。

  樊友山则提出了网络安全企业助力数字安全建设的3个关键点。如,网络安全龙头企业要发挥自身技术、人才优势和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开展数字安全基础理论创新、重大问题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助力数字安全技术创新发展。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与政府部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共同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兼顾安全和发展。作为护网主力,要积极推动网信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助力形成良性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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