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霍鑫报道
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已经是连续三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了。作为来自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委员,徐冠巨此次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带来的2项提案都与民营企业息息相关。
民企应成全面创新生力军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民营企业肩负着历史重任。要切实履行好这个责任,民营企业有必要认真审视和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配合全社会共同营造民营企业实现创新的环境,努力成长为全面创新的生力军。”徐冠巨委员提交提案指出,民营企业应该成为全面创新的生力军。
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已经具有实施创新的强烈愿望,但现实情况使企业在生存和做强做大之间,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矛盾。民营企业在提高创新效率、降低创新成本方面仍存在不少制约因素,特别是严重缺乏高技能人才,缺乏实施复杂科研活动的条件,缺乏国际化的视野和观念。因此,徐冠巨指出,当前迫切需要广大民营企业、政府、院校和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同培育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打造民营企业的创新环境。
徐冠巨认为,我国传统产业的升级已经迫在眉睫,应确立传统产业是创新主战场的观念,重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作为创新生力军的地位。另外,民营企业缺乏科研条件,影响到开发高端产品;现有的公共科研平台缺乏独立的市场意识,服务水平不高,应改革公共科研平台运行机制,培育产业的研发能力。
此外,徐冠巨还建议提升科技园区建设质量,为创新提供一流的空间环境;完善技术转移的法规体系,优化产学研合作的制度环境;建设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培育产业高级人才队伍。
推进民企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民营企业在经济建设的同时,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全力履行社会责任,争做“中国特色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成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已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然而,徐冠巨调研发现,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以及企业对自身社会责任的理解还存在一定误区。如公众把慈善捐款等同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以捐钱多少作为衡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小;企业把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的负担,把承担责任视为对企业发展的制约。许多人把企业的道德责任、慈善责任等同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忽视了企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这些认识误区的存在不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弘扬。
因此,徐冠巨的另一项提案指出,应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建设。他认为,应该立足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制订一套能有效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在他看来,这个标准体系至少应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在自主创新、做强做大企业方面的社会责任;在关爱员工、诚信守法方面的社会责任;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方面的社会责任;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社会责任;在积极实践科学合理分配体系方面的责任;在扶贫济困、热心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社会责任。
此外,徐冠巨还建议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引导公众正确地认识企业的社会责任;着眼机制建设,保障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在民营企业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