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经过半年时间征询意见之后,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公告称,制定《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一对中国节能战略意义越来越重要的行业。据悉,该规则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发改委在公告中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五大类型,非常规的车用燃料指除汽油、柴油、天然气(NG)、液化石油气(LPG)、乙醇汽油(EG)、甲醇、二甲醚之外的燃料。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组建一个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根据技术成熟程度的不同,将新能源汽车产品分成3类。根据规定,技术成熟的成熟期产品将不受特定标准限制,而技术尚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的起步期产品则必须受到严格监管。
国家发改委称,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对于技术基本明确但尚未完善的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但只能在批准的区域、期限、条件下销售和使用,并以适当的方式对销售车辆以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运行状态实时监控。 马海燕